2016年2月26日,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《环保展台评定标准》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审定会。会议有来自会展场馆,会展主办单位,展览工程服务商、质量标准、行业媒体等单位的13位专家。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周强在会议上介绍了《环保展台评定标准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。专家组对标准文本进行了细致认真的审定 ,并且一致原则上通过了《环保展台评定标准》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的送审稿。会展处亦有派员参加会议。
《环保展台评定标准》(SB/T 11217-2018),已由商务部审核公布,并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推动展览业绿色发展是我国展览业转型升级、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第一步,也是我国由展览大国成为展览强国的必经之路。
此次出台的《环保展台评定标准》,技术参数严谨、标准规范统一,明确了“环保展台”在设计、材料、环境和搭建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和环保技术要求,将为各级会展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绿色会展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,同时为会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。
环保展台明确了“简约化、模块化、低碳化、安全化”的环保展台设计制作原则,在满足展示需求的情况下,提倡减少构件材料,实现模块化组装,要求采用低能耗、低污染、可降解、可循环的材料进行搭建,同时强调环保展台的应用安全。
在展台设计与制作方面,明确了结构设计、展台选材、安装维护、构件搭建等方面的要求,为环保展台设计制作提供依据,推动传统展台服务向环保展台方向转变。在电器照明使用方面,进一步规范电气使用范围,鼓励使用LED光源,同时要求注重消防安全。在功能展示方面,强调装饰物阻燃性能,鼓励主办单位及展商使用可降解或可循环使用的装饰物,要求展台功能协调美观,避免空间浪费,体现环保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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